
为进一步规范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,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,加快停车设施建设,促进停车难问题解决,按照国家、省市相关政策要求,经成本监审、调研论证等程序,报市政府批准,四部门将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。
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“统一政策、属地管理”原则。主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车服务,分区域、分时段、分车型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。一类区域:友谊大街以东、和平路以南、建华大街以西、槐安路以北区域(以道路中心线为界,有桥梁的道路含桥下投影空间,下同);二类区域:一类区域以外,二环路以内区域;三类区域:主城区行政区域内,一类、二类区域以外的区域。
停车时段划分,昼间:7:30至21:30;夜间:21:30至次日7:30。
小型机动车收费标准:经交管部门批准设置的道路停车场(泊位),一类区域:昼间每辆每小时收费3元,10元封顶;夜间每辆次5元。二类区域:昼间每辆每小时收费2元,8元封顶;夜间每辆次5元。
三类区域:昼间每辆首小时收费2元,之后每小时收费1元,6元封顶;夜间每辆次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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